重慶市人民 *** 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重慶市人民 *** 令
(第291號)
《重慶市人民 *** 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已經2015年4月23日市人民 *** 第8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黃奇帆
2015年8月21日
重慶市人民 *** 關于
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四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轉變 *** 職能,推進簡政放權,市人民 *** 決定取消63項、下放670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
決定取消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市 *** 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不得變相實施,不得轉交有關事業單位、協會繼續實施,不得通過拆分、合并等方式變相實施。決定下放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市 *** 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放權不卸責,加強對承接區縣(自治縣)人民 *** 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接區縣(自治縣)人民 *** 要盡職履責做好權力承接工作,發揮基層貼近群眾、就近管理的優勢,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 *** 部門應當與受委托的區縣(自治縣)人民 *** 或其有關部門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對受委托方實施的行為進行監督。
此次取消、下放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市 *** 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時清理和推進修改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按照 *** 信息公開要求,推進取消和下放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信息公開,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對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決定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 *** 、市 *** 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在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市人民 *** 報告。
附件1:重慶市 *** 部門和有關單位取消的行政權力目錄
序號項目名稱權力類別實施主體權 力 依 據備 注1中小學示范食堂評審行政確認市教委1.《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2.《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第二十八條;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渝教體衛藝〔2012〕23號) 2重慶市重點新產品鑒定行政確認市科委1.《重慶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第六、三十八條;2.《重慶市對企業新產品開發實行優惠扶持政策的實施辦法》(渝辦發〔2011〕74號)國家層面已取消。3對在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執業獸醫表彰和獎勵其他權力市農委《執業獸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3年第3號)第五條 4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全國休閑農業示范點審核其他權力市農委《農業部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全國休閑農業示范點創建活動的意見》(農企發〔2010〕2號) 5對推廣的農業生產資料新產品組織嚴格的試驗示范和質量檢測核準登記其他權力市農委《重慶市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第二十一條修法后取消。6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其他權力市農委《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部令第54號)第二條交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7國家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初審其他權力市農委《農業部關于創建國家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的意見》(農經發〔2011〕3號)取消初審環節,更有利于推動我市農業產業化發展。8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鎮審核其他權力市農委《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鎮認定工作的通知》(農辦經〔2010〕19號) 9對酒類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行政處罰市商委1.《重慶市酒類商品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2.《重慶市人民 *** 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3〕48號)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我市有關規定,該項權力已轉移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10對不按規定繳納蠶種價格風險金的處理其他權力市外經貿委《重慶市蠶種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征收蠶種價格風險金已經取消,該項權力隨之取消。11征收征地管理費行政征收市國土房管局1.《征地管理費暫行辦法》第十一條;2.《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重新核定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系統土地、礦產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1〕346號)《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規定取消征地管理費。12 *** 融資平臺公司及土地儲備機構儲備土地使用權登記核準備案其他權力市國土房管局《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監察局重慶市審計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 *** 融資平臺公司及土地儲備機構土地登記管理的通知》(渝國土房管發〔2011〕239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62號)第五條已有新規定,不需再進行 *** 融資平臺公司及土地儲備機構儲備土地使用權登記核準備案。13對委托不具有運營資質的單位運行其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違法行為的處罰行政處罰市環保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第二十八條之一款權力依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已失效。14對非法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行政處罰市環保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權力依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已失效。15對持證單位擅自修改原始監測數據,提供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的處罰行政處罰市環保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第二十八條第四款權力依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已失效。16對持證單位提交虛假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情況年度報告表的違法行為的處罰行政處罰市環保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第二十八條第五款權力依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已失效。17對偽造、
職稱評定改革:職稱外語取消成焦點
職稱評定改革:職稱外語取消成焦點
2017年伊始,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即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這項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兒?回應了哪些社會關切?未來職稱評定將會有哪些大變化?
完善職稱評價標準——以實績論英雄
“我這么多年評職稱就卡在外語上,要不然早就評上了高級會計師?!爆F年50多歲的王權平是山東一家企業的老職工,因為外語不過關始終沒評上高級職稱,“ *** 了一輩子會計,平時從來用不著外語,只跟數字打交道,為什么評職稱要考外語呢?”
現在,隨著職稱制度的改革,如老王這般遺憾得以避免。取消職稱外語的“硬杠杠”也成為本次改革為社會矚目的焦點。
事實上,職稱外語考試政策并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自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曾印發三個有關職稱外語的通知。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些改革調整措施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職稱外語考試所存在的問題。
本次職稱制度改革明確規定,對職稱外語考試不作統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統一要求,并不是說大家可以不用學外語了。”人社部專技司司長俞家棟說,“隨著我國在世界舞臺上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國際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對人才的外語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從導向上而言,我們仍然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外語。”
此外,改革明確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注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職稱改革確立了一個導向,就是評價人才要用品德、能力、貢獻來評價,而不僅僅是靠一些論文、學歷、資歷、計算機、外語這些,就是大家所說的,讓工作稱職的人能夠評上職稱,讓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貢獻的人能夠評上職稱?!敝袊耸驴茖W研究院研究員吳江說。
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破除評聘脫節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要對職稱評定進行科學評價、注重實績,必然要求對評價機制進行創新。只有身處本領域,對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體會的評價主體,才能夠對人才作出更科學的評判。
以往職稱評定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評聘脫節現象,即評職稱的不是用人主體、用人主體恰恰沒有評職稱的權限。大部分的職稱評定都是由 *** 主管部門進行,尤其是高級職稱的評委會基本是由 *** 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評委會。這就導致評審人對于人才的評價難以深入其工作一線了解觀察,進而導致人才職稱的評定最終只能通過論文得以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論文、唯資歷等消極現象,而這也間接催生了學術造假、花錢發論文等不正之風。
與此同時,評聘脫節也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困擾。只看職稱或論文聘用來的人才可能并不符合實際用人需求,而工作實績突出的人才卻因評審僵化導致評不上與其能力相稱的職稱,人才發展因此受限,用人單位也陷入尷尬。
為此, 職稱制度改革從兩方面著手改進 。
一方面,豐富職稱評價方式,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吳江認為,這一改革體現了“內行看內行”精神,評價人才的. *** 很多,但是要注重業內評價,“比如搞農業的,就得農業專家來評定職稱,搞中小學教育的,就得搞中小學教育的專家來評定,不能讓大學教授來評中小學教師,這樣才能更加科學地評定人才水平的高低。”
另一方面,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一些高校、大型企業,他們的人才評價標準可能比 *** 組織的評委會標準更加嚴格,也更加符合用人實際,評價自己用的人可能也會更加謹慎。這就可以把評審權下放給他們,讓他們自己評價人才。”俞家棟說,“這在節約 *** 運行成本的同時,也促進了 *** 職能的轉變, *** 主管部門要做好事后備案,也要做好監督?!?/p>
拓展評價人員范圍——評職稱更公平
隨著經濟多元化發展,新興經濟領域里的人才職稱評定問題也逐漸顯現。以往27個系列的職稱評定多面向體制內人員,非公領域里的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等人才的職稱評定存在機制上的不順暢問題。
“以演員為例,國家話劇院的演員職稱評定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但一些‘北漂’演員,一些小的話劇院或者影視城的演員,如果按照以往的制度,他們的職稱評定就是個難題?!庇峒覘澱f,“這次職稱改革就要破除體制內外的界限,只要是專業人才,就有職稱評定的權利。”
《意見》提出,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制約,創造便利條件,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萍肌⒔逃?、醫療、文化等領域民辦機構專業技術人才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評價范圍擴大了,評價主體也多元化,一些行業組織和協會,還有專門的評價機構,都可以通過 *** 授權以后,提供評定職稱的服務。但是,評審權下放了,評價主體多元化了,還得用好職稱評定這個‘指揮棒’,不能想怎么指揮就怎么指揮。”吳江說。
加強職稱評審的監管,轉變 *** 職能,則成為本次職稱制度改革的題中之義。評審權的下放并不代表 *** 主管部門可以撒手不管了,評審范圍的擴大和多元化,也不代表職稱評定可以隨性而為。
因此,《意見》提出多項措施加強評審監督,如完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管理制度,明確界定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專業和人員范圍,從嚴控制面向全國的職稱評審委員會;
完善評審專家遴選機制,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積極吸納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學會、企業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企事業單位領導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
建立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復查、投訴機制,加強對評價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以前 *** 主管部門習慣審批,現在要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這對于 *** 主管部門而言既是角色轉變,也是全新挑戰?!庇峒覘澱f,“我們需要逐漸學習和適應這種角色的轉變,并加強制度建設,讓職稱評定更加公平公正,成為衡量人才的準確標尺,也成為進一步釋放人才紅利的催化劑。”
俞家棟表示,接下來主管部門還將出臺多個職稱系列的配套改革細則,具體指導改革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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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分別屬于什么部門審批的?
過去有一個歸口的、統一的單位進行職稱的審批工作,但后來比較亂。過去各個縣級以上行政單位,都有一個的歸口單位(部門)就是——科學技術委員會。
現在一般都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執行職稱的審批工作。
但審批權限并沒有下放:初級職稱(技術員、助工等)在縣級,中級職稱(工程師、經濟師、政工師等),高級職稱在省級(高級工程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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